猎网平台用户协议

请务必认真阅读和理解本《猎网平台用户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中规定的所有权利和限制。除非您接受本《协议》条款,否则您无权登录或使用本协议所涉及的相关服务。您一旦登录、使用或以任何方式使用本《协议》所涉及的相关服务的行为将视为对本《协议》的接受,即表示您同意接受本《协议》各项条款的约束。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中的条款,请不要登录或使用本《协议》相关服务。 本《协议》是用户与360公司(下称“360”)之间的法律协议。

服务内容

  • 1. 猎网平台是360同北京网络安全反诈骗联盟合作的警民联合网络诈骗举报平台,所提供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举报中心、猎网直播厅、电话号码查询等
    • 1.1 举报中心:填写举报人信息、举报案件信息、事件描述等信息举报网络诈骗案例。
    • 1.2 猎网直播厅:汇总作案手法、发布预警信息,通过视频播报的形式进行宣传,以帮助更多的网民学习以防被骗。

用户信息保护

  • 1. 猎网平台不得泄露用户的保密信息,更不得以任何缘由(用户明确同意和法律明确规定外)对用户的隐私信息进行公布。
  • 2. 360制定了以下五项隐私权保护原则,指导我们如何来处理产品中涉及到用户隐私权和用户信息等方面的问题:
    • 2.1 利用我们收集的信息为用户提供有价值的产品和服务。
    • 2.2 开发符合隐私权标准和隐私权惯例的产品。
    • 2.3 将个人信息的收集透明化,并由权威第三方监督。
    • 2.4 尽最大的努力保护我们掌握的信息。
    • 2.5 如果您对个人信息等有疑问,您可以随时反馈给我们,联系邮箱:kefu@360.cn
  • 3. 为持续增加和改善产品功能,我们会对产品进行使用行为统计并分析,以便不断的改进我们的产品
  • 4. 请您知悉,个人隐私保护政策以猎网平台上公示的《猎网平台隐私政策》为准。

版权声明

  • 1. 任何人不得擅自以非法的方式传播、修改和使用本网站所提供的内容。

免责声明

  • 1. 用户需保证填写数据信息真实、完整。不得提供虚假信息,如提供虚假信息所造成损失和法律责任将由用户自己承担。
  • 2. 举报内容我们将提供给警方或媒体跟进:提交警方时会提供全部举报信息,提交媒体时仅提供用户联系方式以及受骗经历。媒体联系用户时由用户自己决定是否愿意接受采访。
  • 3.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此平台并不能替代公安机关的报案程序。为了有效打击此类犯罪,建议您在本平台举报的同时去当地公安机关正式报案。
  • 4. 为了加速此案件侦办,请您尽可能多的通过猎网平台提交与案件相关信息,以便更好的支持公安机关打击破案。
  • 5. 360会收集用户被骗的经过手法,整理相关案例,以匿名的形式汇总作案手法,发布预警信息,以帮助更多的网民学习,以防被骗。
  • 6. 对于因电信系统或互联网网络故障、计算机故障或病毒、信息损坏或丢失、计算机系统问题或其它任何不可抗力原因而产生损失, 360不承担任何责任。
  • 7. 用户违反本协议规定,对360造成损害的, 360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中断使用许可、停止提供服务、限制使用、法律追究等措施。
  • 8. 本网站提供的信息查询服务,数据来自第三方或用户标记,本网站未承诺该标记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如您认为针对您的电话号码等信息的标记存在问题,请您按照网站提示的申诉方式进行申诉。

法律及争议解决

  • 1.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 2.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将有关争议提交至被告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

其他条款

  • 1. 如果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或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则该条款被视为删除,但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 2. 360将有权随时修改本协议的有关内容,一旦本协议的内容发生变动,猎网平台将通过适当方式作解释说明。
  • 3. 如果用户不同意360对本协议相关内容所做的修改,有权停止使用猎网平台服务。如果用户继续使用猎网平台服务,则视为接受360对本协议相关内容所做的修改。
  • 4. 360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对本协议拥有解释权与修改权。
2018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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